住房交易税收新政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了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这项新政旨在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困难。
契税优惠
根据新政,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此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新政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预征率进行调整。这一举措旨在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困难,为其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增值税优惠
新政明确了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于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不再征收增值税。同时,取消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
二手房交易成本降低
新政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了房地产企业的税负稳定。对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这项住房交易税收新政旨在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多的住房选择和购买机会,同时缓解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困难。这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将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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