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无锡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便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该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每个人只能有一个账户。
账户管理与缴存
根据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当年公积金中心公布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行设定,并且可以自主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无锡公积金”APP进行缴存和调整。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需要及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转换为单位缴存职工身份,需要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使用
根据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照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随时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家庭名下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随时提取。
支持政策及其他
根据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计息方式、利率标准计息。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享受缴存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公积金中心另行发布。
该办法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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