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发布了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对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并放宽了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
一、首付比例调整

根据新政,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这意味着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时,需要支付较高的首付款。
二、最高贷款额度调整
新政规定,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或100万元。如果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如果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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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于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有所调整。根据现行政策,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30万元,但最高不超过130万元。
三、异地贷款条件放宽

根据新政,无锡市将放宽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原规定中,只有在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一方为无锡市户籍才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而新政调整为,职工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任意一方为无锡市户籍的,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四、其他调整
新政还对逐月委托还贷保留余额和柜面还贷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委托还贷的保留余额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月实缴额的6倍,柜面还贷提取政策调整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或分次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此外,符合条件的职工还可以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或商业性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款业务。
新政将于2024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在新政施行前已申请并审批通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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